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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一、总则(一)硕博连读选拔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申请者原则上不得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三)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纳入当年招生计划。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协调和监管各招生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要求组织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并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招生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三、选拔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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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一、总则(一)“申请-考核”制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招生学院、研究生院等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后,经学校审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方式。(二)“申请-考核”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导师和专家组在招生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方法,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三)“申请-考核”制将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招考过程监督保障机制、招生导师动态调整机制,保证选拔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组织管理(一)校招生委员会统一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办法,协调和监管各招生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并报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申请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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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正确的政治立场、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的创新精神和较高的专业素养,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和创造力的、忠于科学和真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带头潜力、具有强烈的民族及科学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及专业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招生专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学习形式、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基本学制:四年。学费标准详见网址:https://xxgk.shou.edu.cn/2024/0920/c8071a333632/page.htm四、招生方式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一)申请-考核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12:00前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申请考核,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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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学位办核实后,予以补办证明书,原学历学位证书失效,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姓名补证日期毕业证明书原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明书原学位证书编号吴轶韵20181210√102641201102000109√1026432011000108强光峰20181210√102641201702000155√1026432017000228韩萍20190118√102641201502000336//董立桥20190305√102641201802000358√1026432018030152张云杰20190625√102641201302000033√1026432013000045邓高燕20190926√102641201202000379√1026432012000271孙习武20190903√102641201002000312//朱文嘉20190913√102641201602000378√1026432016000362丁军伟20191012√102641201702000477√102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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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一、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二、考试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三、考试相关事项1.打印准考证。自2025年12月10日起,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2.查询考场信息。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考场查询系统(系统网址:https://yjszs.shou.edu.cn/Classroom.aspx ),查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信息。具体考场位置请见考试当天学校教学楼考区的考场分布图。3.自备考试用品。考生须自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包括黑色签字笔(答题、书写时使用)和2B铅笔(答题卡涂点时使用)。4.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应自觉遵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1),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工作。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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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26年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报考我校的考生需要在自命题考试科目的答题纸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请广大考生认真观看操作视频并遵照执行。一、信息核对考生拿到带有答题纸条形码的试题信封后,请认真核对信封上条形码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编号、姓名、考试科目等,核对无误后再粘贴条形码。二、条形码粘贴将方框内条形码按编号顺序粘贴在对应编号的自命题答题纸的条码粘贴区域:将“第一张”条形码粘贴在“第一张”答题纸将“第二张”条形码粘贴在“第二张”答题纸将“第三张”条形码粘贴在“第三张”答题纸将“第四张”条形码粘贴在“第四张”答题纸条形码粘贴不可遮盖考生姓名,条形码底端不可超过试卷装订线。粘贴好条形码后,请务必在每张答题纸密封线内填写姓名、专业和考生编号。三、特别说明(一)如果考场发放的所有答题纸(含加页答题纸),只要总张数不超过在4张,无论是否作答,均需粘贴对应的条形码。(二)如果考场发放的答题纸只有3张,考生在未申请加页答题纸作答的情况下,请将第四张条形码保留在原自命题信封袋上;若考生申请加页答题纸作答,则将第四张条形码粘贴在加页答题纸上。(三)若考生使用答题纸超过4张,超出部分的答题纸不用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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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0号)等文件精神,毕业生图像信息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及学历、学位证书制作的必要内容,所有毕业生均需完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我校202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一、采集对象1. 2022级全体博士研究生;2. 202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3. 2024级2年制硕士研究生;4. 其他2026年拟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二、采集要求1. 学生本人提前登陆学信网获取采集码(附件3《采集码获取方式》)。2. 拍摄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建议着深色正装,整洁自然,避免与背景颜色接近的着装。3. 切勿浓妆艳抹,禁止佩戴美瞳、耳环、项链等,勿长发遮面、勿侧身侧脸。三、采集方式1. 校内同学在校内集中采集(推荐)。2. 如因时间冲突等原因,可自行至上海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分散采集(推荐)。3. 外地无法返沪同学使用采集小程序线上采集(不推荐,学历学位申报不成功几率高)。四、具体安排1. 集中采集时间:12月9日(周二)上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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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本校推免生中20人申报本研贯通项目,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研贯通一流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报校领导同意,拟同意吴宇涵等20名同学进入本研贯通项目学习,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11月24日-11月28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反馈。联系人:齐老师、章老师联系电话:021-61900055电子邮箱:zyqi@shou.edu.cn学生清单.doc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25年11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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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招生学院复试,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推免生)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1-61900053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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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一、对象:202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本硕贯通项目研究生),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报告实施细则》的要求及程序进行。二、时间:公开报告应在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者,应在2025年12月5日前提交《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或培养环节延缓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至学院教学秘书(联合培养研究生交至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三、步骤1、博士研究生: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阅的规定》先进行开题评阅,评阅通过者才能进行公开报告。1)博士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生开题报告表格;2)博士生将开题报告线下交导师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入下一步;3)博士生必须事先对开题报告中涉及姓名、学号、导师姓名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代替),2025年11月20日前将经隐匿处理的WORD版和PDF版(附件皆以学号命名:如D240101001.doc,D240101001.pdf)及博士开题评阅信息表(excel)同时发研究生院pybshou@163.com邮箱,并邮件抄送导师。来信正文中应说明姓名和学号,并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