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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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二、奖助学金类别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孟庆闻奖学金、王素君基金)、各学院专项奖学金(由各学院另外通知公布)、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三、评选条件及名额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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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黑龙江省2026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力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度面向部分普通高校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单位1.省直有关单位(见附件2)。2.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单位(见附件3)。3.部分县(市、区)直有关单位(见附件4)。二、选调对象和条件(一)选调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不包含招录范围高校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民办高等院校、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1.招录范围的高校2026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2.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招录范围高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6年在校(不含国境外院校)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