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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黑龙江省2026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力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度面向部分普通高校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单位1.省直有关单位(见附件2)。2.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单位(见附件3)。3.部分县(市、区)直有关单位(见附件4)。二、选调对象和条件(一)选调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不包含招录范围高校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民办高等院校、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1.招录范围的高校2026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2.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招录范围高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6年在校(不含国境外院校)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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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文件精神,做好2025年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工作,现将本次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申请对象为2025届毕业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其中有关解释如下:(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1.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3.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二)基层单位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