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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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二、奖助学金类别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孟庆闻奖学金、汉宝奖学金、王素君基金)、各学院专项奖学金(由各学院另外通知公布)、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三、评选条件及名额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征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意见,制定本学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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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上海海洋大学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各学院: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本学年研究生院继续协助银行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现特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做如下说明:一、相关政策及情况说明:1.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经过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确认、贷款签约等若干流程,实行一次申请,分次发放的原则。2.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建议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依据实际金额进行申请。二、所需相关材料:(一式一份)1.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2.家庭户口簿逐页复印件,包括户主页3.本人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4.新生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须提供《监护人同意被监护申请贷款证明书》见附件26.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见附件3)三、申请网址:贷款网上申请系统——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