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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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工作,现将本次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申请对象为2024届毕业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其中有关解释如下:(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1.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3.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二)基层单位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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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土壤,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研究生双创计划)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年。2024年研究生双创计划仍面向高校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并继续向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开放。现就2024年研究生双创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4年研究生双创计划仍坚持以创业为导向,重点对象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扩大至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研究生双创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已获得历年研究生双创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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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目前我校仅有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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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目前我校仅有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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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校内组织开展“2024长三角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论坛”活动征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鼓励长三角科技工作者和研究生勇担科技创新重任,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潜心科研矢志报国——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长三角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论坛拟于2024年10月举办。本次论坛由上海市科协、上海市教委作为指导单位,由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上海理工大学承办,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协办。诚邀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师生参加。现就校内选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论坛主题“潜心科研矢志报国——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论坛内容(一)论·理(学术论文征集)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主题,面向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以及导师、辅导员、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征集学术论文。论文须观点正确,有理论或实践新意,独立研究、尚未公开发表,篇幅5000字以内。来稿要求详见附件1。(二)务·实(学风传承工作案例征集)面向长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