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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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目前我校仅有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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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校内组织开展“2024长三角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论坛”活动征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鼓励长三角科技工作者和研究生勇担科技创新重任,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潜心科研矢志报国——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长三角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论坛拟于2024年10月举办。本次论坛由上海市科协、上海市教委作为指导单位,由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上海理工大学承办,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协办。诚邀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师生参加。现就校内选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论坛主题“潜心科研矢志报国——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论坛内容(一)论·理(学术论文征集)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主题,面向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以及导师、辅导员、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征集学术论文。论文须观点正确,有理论或实践新意,独立研究、尚未公开发表,篇幅5000字以内。来稿要求详见附件1。(二)务·实(学风传承工作案例征集)面向长三角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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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招生学院(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招生学院(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科研与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