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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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和本市人才工作总体要求,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的重要措施。本市各有关部门、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加快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和厚植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尤其是高水平大学毕业生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优化服务,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基础研究领域,优先满足用人需求。围绕本市打造更高水准的文化地标集群、更高人气的文化交流舞台、更高能级的文化交易平台,优先保障用人需求。面向扶持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关键性岗位以及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公益性岗位和其他特殊岗位,重点保障用人需求。 三、有关主管委办局、在沪央企、市属单位、部分区等申请材料受理经

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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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名额我校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二、评审对象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硕士、博士生)三、申报及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四、评选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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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关于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及户籍迁移的通知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全日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学院委员会”,去处栏 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院”;落款公章为高校党委(组织部)、高校院系级党 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或单位党委等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 2022年起,全国各省市试行跨省市线上转接,原单位党组织应在党员系统中将党员信息转往“中共上海海洋大学XX学院委员会”。新生报到时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报到学院,并进行党员信息登记。请在介绍信背面用铅笔注明:即将就读学院和学号、籍贯、出生地、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2)非全日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2.转接党组织关系时应注意:(1)介绍信抬头或落款党组织层级有误的(需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不具备该权限)、介绍信落款时间在5月31日以前的、介绍信上党员类型等信息有误的,须退回原单位党组织修改或重开。(2)9月1日以前预备期已满的预备党员,应在原单位完成转正手续后,以正式党员身份转入我校,以免影响按期转正。(3)11月30日以前不亮明党员身份、不转移党员组

学工

15

2023-05
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工作,现将本次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申请对象为2023届毕业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其中有关解释如下:(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1.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3.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二)基层单位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

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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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土壤,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组织、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研究生计划)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年。2023年研究生计划仍面向高校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并继续向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开放。现就2023年研究生双创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 申请对象 2023年研究生计划仍坚持以创业为导向,重点对象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扩大至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 研究生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二、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