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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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上海海洋大学考点(代码:3117)网上确认公告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2024年我校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进行统考网报信息确认工作,为确保网上确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确认工作安排如下:一、确认对象符合我校考点考生接收范围、网报考点选择为“上海海洋大学(报名号前4位为:3117)”且已缴费成功的考生。不符合我校考点考生接受范围、未缴费或网报不成功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二、确认时间初次上传材料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8:00至11月4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周六)16:00,逾期不再办理。特别提醒:(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系统提交材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二)审核未通过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复审材料,逾期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三)建议考生不要在审核期最后一天才提交材料,以免因审核未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确认。三、确认流程(一)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以下方式可选择其一)1.网上确认入口登录网址: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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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复试与公示原则。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四)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安排,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工作具体实施,共同协作完成。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