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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招生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推免生)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1-61900053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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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部署,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简称CET)于12月10日举行。一、 笔试开考科目与时间日 期(12月10日)考试种类考试时间上午英语四级考试9:00—11:20下午英语六级考试15:00—17:25二、报名资格本校已设笔试考点的考生不得跨校报名参加笔试。根据本市高校管理相关要求,口试考点仅对已设置口试考点考生报名,不接受外校考生跨校报名。1. 笔试报名对象范围:(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校生;(2) 在籍研究生;报名条件:历年CET4成绩未达425分者仅可报考CET4,报考CET6必须是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的在校生。报名方式:本次考试考场容量有限,报名采用先报先得的方式。2.口试报名由于我校未设口试考点,故本次暂停口试报名。三、报名时间及对象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1日14:00至11月2日14:00报名对象:本科生2019级、研究生2020级及以前(三年制)、2021级及以前(二年制)第二阶段:11月2日14:00-11月7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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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各位研究生同学: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2级研究生起,在全年发放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每年按12个月发放调整为每年按10个月发放(7、8月不发),调整后博士生每生每月1500元,硕士生每生每月600元。2020级和2021级研究生按原方式发放。2022级研究生9月和10月国家助学金将于10月底前完成发放。谢谢理解与支持。每月金额发放月数发放总额调整前博士生每月1250元硕士生每月500元12博士生每年15000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调整后博士生每月1500元硕士生每月600元10博士生每年15000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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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各学院:为积极引导和激励我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即应届毕业生赴西部地区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就业,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各类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和专招计划等。促进学校“新农科”建设背景下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的良性互动,为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输送人才。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引导和鼓励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沪海洋学〔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将受理2022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三)申请人须于2022年9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以毕业当年招录名单为准;(四)毕业时1. 自愿赴中国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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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研究生新生: 2022级研究生新生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可自行在网上进行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 研究生系统入口方式(1.校园网海大综合服务平台;2.附件操作指南中的网址)本学期课程从10月10日(周一)开始上课,外语和政治课分班数据已由研究生院导入,请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查询,如果课表中没有外语课,则被安排在第二学期,请在个人培养计划中选择第二学期的外语课(注意1、2学期的课程代码不同)。注意事项:1、新生选课要经过以下步骤,缺一不可: ①确认个人信息; ②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需要选择研究生阶段所有学期的课程计划; ③选择教学班。即选课。选课只能选当前学期的课程。课表里的课程是当前学期课程(即现在的课表只包含第一学期课程)。 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一定要“选择教学班”,不选择教学班,相当于没有选课,将来无法录入成绩,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如果个人课表里是空白或只有英语政治课或部分课程,说明没有把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选入课表。2、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需要和导师协商确定,个人培养计划在选课前要做好,导师网上审核可以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和实际选课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要修改。3、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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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文件要求和《浦东新区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上海海洋大学启动2023届毕业研究生求职补贴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复核,有206名2023届毕业研究生递交求职补贴申请材料,且符合申请相关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人:操老师,电话:61900058。邮箱:yjsyxgb@shou.edu.cn研究生院2022年9月29日附件:上海海洋大学2023届高校毕业研究生求职补贴公示名单一、助学贷款(192人)M200110441、M200100216、M200100192、M200110407、M200100141、M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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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各学院:为进一步助推和扶持我校成功创业的应届毕业生,鼓励毕业生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其他同学成功就业,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创业奖励评选办法》(沪海洋学〔2017〕38号)规定,经与研究生院商议,现将受理2022届毕业生创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2022年毕业,且9月1日前创办实体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评选条件申请人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申请人须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企业所吸纳的本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须健康运行半年以上,运行评估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5月1日。二、受理时间安排:2022年9月30日-10月30日: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确保毕业生应知尽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2022年10月30日-11月14日:各学院初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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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一、网报受理范围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7)只接收报考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考生选择报考:1.上海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户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3.非沪户籍往届上海考生,须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2022年网上确认前连续3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缴费情况为:已缴费。特别提醒:除上述情况的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报考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凡因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网上确认或无法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二)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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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复试与公示原则。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四)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安排,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工作具体实施,共同协作完成。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其职责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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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各学院: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本学年研究生院继续协助银行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现特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做如下说明:一、相关政策及情况说明:1.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经过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确认、贷款签约等若干流程,实行一次申请,分次发放的原则。2.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建议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依据实际金额进行申请。二、所需相关材料:(一式一份)1.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2.家庭户口簿逐页复印件,包括户主页3.本人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4.新生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须提供《监护人同意被监护申请贷款证明书》见附件26.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见附件3)三、申请网址:贷款网上申请系统——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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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各学院:根据国家、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布置如下:一、相关文件1.中央部委文件:《教育部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2.上海市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规[2019]7号)3.学校文件:《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沪海洋[2019]61号)二、认定对象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三、认定依据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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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一、学校简介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是一所以海洋、水产、食品学科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 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14个学院(部),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日制在籍研究生5000余人,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0余人。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二、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三、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四、报考条件报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