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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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一、总则(一)硕博连读选拔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申请者原则上不得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三)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纳入当年招生计划。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协调和监管各招生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要求组织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招生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三、选拔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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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一、总则(一)“申请-考核”制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招生学院、研究生院等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后,经学校审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方式。(二)“申请-考核”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导师和专家组在招生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方法,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三)“申请-考核”制将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招考过程监督保障机制、招生导师动态调整机制,保证选拔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组织管理(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办法,协调和监管各招生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申请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