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助、帮困
上海海洋大学图书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9-01  浏览次数: 847

一、图书馆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有效借阅证(即学校一卡通)借阅图书或进各阅览室阅览。

二、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反,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借阅证由学校一卡通中心统一办理。凡遗失借阅证的读者,应向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务必到图书馆办理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找回,可到一卡通中心补办借阅证。

四、所借图书必须按时归还,如逾期未还,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五、阅览室内的书刊概不外借,如需要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借出复印。

六、自觉遵守各室有关设备的使用规定,各类设备和软件系统均不准擅自拆装或改动。

七、保持图书馆的环境安静和整洁,请勿占座。请不要大声交谈;不要在图书馆内吸烟;请在阅览室外使用手机;入馆时,保持衣冠整洁;为保护书籍,请不要把食物、饮料带入图书馆。

八、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不要在书刊上圈点、划线、折角、撕剪、污损、损坏标签等,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属馆藏书刊必须在办理了相关借阅手续后方可带出图书馆,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所有读者必须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读者离校时,须还清图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