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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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三)复试与公示原则。所有推免生接收均须进行由招生学院组织的复试和学校统一公示。二、接收名额及专业详见各招生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三、接收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二)获得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三)推免生接收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四、接收工作程序(一)接收启动工作在接收工作启动前,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等有效途径向学生公布接收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