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31

2024-1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要求,现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二、奖学金类别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和孟庆闻奖学金)。三、评选条件及名额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评审工作。2.计算各类科研成果的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同类奖学金,但原则上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3.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外学习的,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四、各类奖学金下载地址2.研究生国家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