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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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土壤,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组织、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研究生计划)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年。2021年研究生计划仍面向高校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并继续向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开放。现就2021年研究生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 申请对象 2021年研究生计划仍坚持以创业为导向,重点对象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扩大至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 研究生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二、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

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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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做好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努力成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高级人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学校将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二、评选范围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三、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注:1.其中论文等科研成果是已正式发表和已取得的,录用证明不予采用。2.申请者在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查中出现违纪者,取消评比资格。3. 各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相应的评选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四、评选名额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0%,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5%。五、评选程序及日程程 序时 间工作内容责任人1. 申报学院自行制定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附发表论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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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目前我校仅有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 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 个专业。(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