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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上海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2号)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1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复审,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如下研究生获得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向研究生院反馈。联系电话:021-61900052,E-mail:yjsyxgb@sh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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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上海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上海海洋大学朱元鼎奖学金基金会章程》、《上海海洋大学侯朝海奖学金基金会章程》、《上海海洋大学孟庆闻奖学金基金会章程》、《上海海洋大学汉宝奖学金基金会章程》、《上海海洋大学王素君基金章程》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复审,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如下研究生获得2020-2021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校级专项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向研究生院反馈。联系电话:021-61900052,E-mail:yjsyxgb@sh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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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上海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复审,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如下研究生获得2020-2021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向研究生院反馈。联系电话:021-61900052,E-mail:yjsyxgb@sh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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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招生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推免生)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1-61900053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推免生).pdf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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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研究生同学:请报名2021年普通话水平(自费)测试和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同学10月26日前到行政楼629办公室领取相关准考证。注意事项:1.普通话水平(自费)测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为了使考生更好地掌握普通话知识和应试技巧,提高测试成绩,学校将在10月19日(周二晚上)第一教学楼1101举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本次考试将启用新的考试环境,考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须刷身份证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考试。2.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试日期等级科目场次考试时间10月31日(星期日)Java程序设计及应用B11:30—14:00C程序设计及应用A8:30—11:00B11:30—14:00C14:30—17:00VB.NET程序设计及应用B11:30—14:00C#程序设计及应用B11:30—14:00Python程序设计及应用A8:30—11:00B11:30—14:00C14:30—17:00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B11:30—14:00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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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 为确保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考试顺利实施,学校决定于10月12日(周二)安排信息技术上机模拟考。 机房安排序号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113:00-15:30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信息学院104机房2区块链技术及应用信息学院101机房315:30-18:00C程序设计及应用公共实验楼A104、A106418:00-20:30Java程序设计及应用公共实验楼A2065VB.NET程序设计及应用6C#程序设计及应用7Python程序设计及应用公共实验楼A203、A204、A2068C程序设计及应用公共实验楼A104、A106、A203请报名研究生10月11日(周一)下午16:00前到行政楼629领取模拟考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及机房参加考试。教务处、研究生院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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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文件要求和《浦东新区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上海海洋大学启动2022届毕业研究生求职补贴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复核,有192名2022届毕业研究生递交求职补贴申请材料,且符合申请相关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人:操老师,电话:61900058。邮箱:gpcao@shou.edu.cn研究生院2021年9月30日附件: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高校毕业研究生求职补贴公示名单一、助学贷款(175人)土志涵、王雅昱、穆亮亮、秦天明、游景芳、穆佳倩、张彤彤、贾惠莲、常羽、高婉茹、李佩珍、李瑶、黄兰兰、卫利春、梁洪宇、何孟纤、彭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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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研究生同学:学校定于2021年10月30日举行普通话水平专场测试。本次测试费用自理,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10月13日16:00前(星期三)三、报名方式扫码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名。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四、测试费用50.00元/人,报名确认后,报名费恕不退还。缴费时间:10月12、13日8:00-16:00,缴费地点:行政楼629办公室。五、学习和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范围和要求,请阅读上海海洋大学语言文字网“测试专栏”和“资料下载”栏目,主要学习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2010版) 立信会计出版社。学校组织培训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校园网、本科教学信息网。六、测试地点公共实验楼A406七、注意事项1.参加测试的师生在领取准考证后应重点核对以下内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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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2021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研究生可申请公共外语必修课的免修或免考。一、研究生公共外语必修课课程设置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0810006/ 0810017第一外语A(英语口语)2321/20810007/ 0810018第一外语A(实用学术英语)2321/2二、英语课程考核要求 1.所开设的各门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都应有明确的考核要求,学生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构成,每门课程单独计分,满分为100分。 2. 缓考、补考和重修等要求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执行。三、免修条件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英语类课程: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550分及以上。2.获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3.雅思学术类成绩6.0及以上。4.托福成绩600分(机考250分;新托福100分)及以上。申请免修英语类课程的研究生可以选择免考,成绩自动记为75分;也可以选择免修不免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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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各学院:为进一步助推和扶持我校成功创业的应届毕业生,鼓励毕业生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其他同学成功就业,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创业奖励评选办法》(沪海洋学〔2017〕38号)规定,经与研究生院商议,现将受理2021届毕业生创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2021年毕业,且9月1日前创办实体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三)评选条件1.申请人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2.申请人须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3.企业所吸纳的本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4.创办企业须健康运行半年以上,运行评估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1日。二、受理时间安排:2021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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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各学院:为积极引导和激励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即应届毕业生赴西部地区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就业,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各类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和专招计划等。促进学校“新农科”建设背景下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的良性互动,为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输送人才。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引导和鼓励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沪海洋学〔2020〕25号)文件精神,经与研究生院商议,现将受理2021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三)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以毕业当年招录名单为准;(四)毕业时1. 自愿赴中国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