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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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关于开始受理上海海洋大学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为积极引导和激励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即应届毕业生赴西部地区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就业,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各类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和专招计划等。促进学校“新农科”建设背景下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的良性互动,为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输送人才。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引导和鼓励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沪海洋学〔2020〕25号)文件精神,经与研究生院商议,现将受理2021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三)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以毕业当年招录名单为准;(四)毕业时1. 自愿赴中国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