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学院:
为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协助中国银行为研究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学生在中国银行APP提交申请(见附件1);
10月20日前,学生在中国银行APP输入8位入学验证码并签署贷款合同(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学费、住宿费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须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在同一学年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请。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