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奖学金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和孟庆闻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评审工作。
2.计算各类科研成果的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同类奖学金,但原则上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外学习的,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四、各类奖学金下载地址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学生工作—管理文件与下载专区-评奖评优
https://yjs.shou.edu.cn/pjpy/list.htm
五、评定程序及日程
程序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 任 人 |
1.申报 | 11月1日前 | 需要提交佐证材料的学生请附发表论文封面、目录等材料,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请附图书馆检索证明 | 研究生 |
2.学院初审、公示 | 11月5日前 |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拟定获奖者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学院党委书记 |
3. 学院上报推荐名单 | 11月11日前 |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院 | |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 11月13日前 | 研究生院对评奖评优等上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复核,上报学校评奖评优的领导小组 | 研究生院 |
学校召开评奖评优的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 |||
5.学校名单上报 | 11月19日前 |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上报获奖名单 | 学校 |
六、材料提交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一式一份;博士研究生须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以及评奖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备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的注意事项:学生申请理由请从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展开,注意语句的逻辑性,语句通顺,200-300字。
2.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和孟庆闻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办公室:行政楼323室
电话:61900058,邮箱:yjsyxgb@sho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