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学院:
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的要求和《浦东新区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上海海洋大学“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特做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5届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脱贫家庭毕业生;
6.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特别注意:补贴每人限领1次!!!请已在上一教育阶段(延毕等情况)申请过补贴的同学不要重复申请,避免后期追回或记入档案。
二、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需盖学院公章。
2、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生今年或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提供家人低保证等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2)残疾人毕业生:
需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当前教育阶段就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提供受理申请、受理回执等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本市户籍毕业生: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残疾证复印件+关系证明材料+低收入证明
外省市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字眼)。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及学生姓名);
【提供贫困手册/卡复印件等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6)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本市户籍毕业生:由区人社部门复审时统一比对零就业家庭信息,系统内未标记学生不予认可直接退回;
外省市户籍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需包含“零就业家庭成员”字眼,证明需写明当地人社部门的开具人/办公室的联系方式用以审计抽查)。
【提供其他材料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建议提供学校统一办理的学费卡,外地卡号不受理,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在上海本地银行办理的借记卡。(请注意银行卡是否处在激活状态,银行开户姓名与学生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
5、求职补贴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填写姓名、卡号时请确认是否填写正确):
(1)开户银行需写到支行,如: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2)汇总表需盖学院公章(如汇总表有多页,每页都要盖章),
(3)各类学生需分汇总表上报:低保学生、残疾人学生、助学贷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零就业家庭学生需分六份汇总表上报。
6、学校公示证明原件:证明申请的学生已经全部经过3个工作日(含)以上公示,证明格式不限。
备注:学生提供的纸质版材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以学生名义所开的相关证明,其中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本地银行卡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的指定位置。
学院提供的签字盖章材料: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求职补贴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公示证明。
请务必仔细核对学生正确姓名及银行卡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退票,谢谢配合!
三、申请流程
1、初审及公示:
学校为初审机构,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承担初审及公示责任;
2、学校复审:
通过初审并公示后,学院于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被退回的材料如需补充或替换,学院重新提交。
3、后续:
补贴发放过程中如出现提交的银行卡号错误、学生姓名错误等而产生退票情况,学院接到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申请时间及地址
学院提交日期:2024年9月25日前
地址:行政楼323
联系人:操老师
邮箱:yjsyxgb@shou.edu.cn
【附件1】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2025届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