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 10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奖助学金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孟庆闻奖学金、汉宝奖学金、王素君基金)、各学院专项奖学金(由各学院另外通知公布)、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征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意见,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做好公示和宣传工作。请于930日前将已完成公示的细则备案于研究生院。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评审工作。

2.计算各类科研成果的时间截止2023831日。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同类奖学金,但原则上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除了学业奖学金可与其他各项奖学金重复申报。

3.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外学习的,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42022级研究生:若学分总和低于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85%不得申请一、二等学业奖学金。

四、各类奖助学金及先进个人申请表下载地址

1.各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请咨询本学院;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各项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表下载地址: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学生工作管理文件与下载专区-评奖评优

https://yjs.shou.edu.cn/pjpy/list.htm

五、评定程序及日程

程序

 

工 作 内 容

责 任 人

1.申报

925日前

需要提交佐证材料的学生请附发表论文封面、目录等材料,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请附图书馆检索证明

研究生

2.学院初审、公示

109日前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拟定获奖者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党委书记

3.学院上报推荐名单

1013日前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另定

研究生院对评奖评优等上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复核,上报学校评奖评优的领导小组

研究生院

另定

学校召开评奖评优的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学校审批

另定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发文公布研究生获奖及评优名单

学校

6.表彰

另定

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证书及奖金

学校

六、材料提交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一式一份;博士研究生须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以及评奖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备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的注意事项:学生申请理由请从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展开,注意语句的逻辑性,语句通顺,200-300字。

2.学业奖学金及先进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3.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孟庆闻奖学金、汉宝奖学金及王素君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办公室:行政楼323

电话:61900058,邮箱:yjsyxgb@sho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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