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01  浏览次数: 10

为做好我校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作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毕业生要素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硕士、研究生(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二.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向用人单位核实该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31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729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三. 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5项申请材料: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详细说明:

(一)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请联系用人单位

(二)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1. 个人信息表需按照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填写,相同内容应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2. 毕业生本人签名一项必须要签,不能遗漏。(备注:如需特殊情况,不能手写签名,也可以利用电子签名)

3. 详见填写模板,填写模板仅供参考,各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以用人单位的要求为准。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1. 推荐表毕业时间必须为2022年

2. 推荐表上生源地不得为上海

3. 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等,均不受理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1. 就业协议书为填写完整的2022年就业协议书文本

2. 就业协议书上毕业时间必须为2022年

3. 就业协议书上生源地不得为上海

4. 就业协议书上必须要有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5. 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必须盖章,盖章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表上体现的单位名称一致。

6. 就业协议书应届本人签名必须签。

7. 合同期必须为一年及以上(如未填写,需再改动处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请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就业协议书,如果是网签的毕业生,请系统导出电子版就业协议书,打印出来后,单位签字盖章,学生本人签字,再返回至学校,学校签字盖章。

成绩单

学校统一提供由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四. 受理时间

 受疫情影响,202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

第一批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31(工作日);

第二批为202212月1日至202212月30日(工作日)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