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激励研究生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造型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现开展2020年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注: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研究生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时间安排
2.学院评审:2020年秋季开学一个月内;
3.校级审核:依照2020年秋季开学情况,待定;
4. 公 示:依照2020年秋季开学情况,待定;
三、评选标准
参评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综合得分均80分以上(含80分);学位论文答辩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并符合下列条件:
博士研究生发表文章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截止到获学位一年内正式发表,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1.自然科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须在SCI、EI(仅限JA检索)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2篇及以上;或在SCI、EI(仅限JA检索)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1篇,CSCD核心库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文章2篇及以上;
2.人文社科类学科博士研究生须在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1篇,CSCD或C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CSCD或C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4篇及以上(其中核心库至少2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文章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截止到获学位一年内正式发表,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1.自然科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须在SCI、EI(仅限JA检索)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1篇,CSCD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CSCD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其中核心库至少2篇);
2.人文社科类学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CSCD或C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其中核心库至少1篇)。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由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自行制定条件。
注:
1.发表文章须以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
2.发表文章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研究生在我校主办的英文期刊《Aquaculture and Fisheries》发表的论文视同于SCI(SSCI)论文;
4. 学术成果奖和发明专利等成果可作为补充材料。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位论文作者经导师推荐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2-3)并导师签名,将《申报表》、学位证书及发表文章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学院秘书;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名单,报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学位论文,允许空缺;
4.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将符合条件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受理重新申报;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复审通过的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获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者为通过,再按照同意票数从高到低在评选名额内确定获奖者;
6.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等问题,可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保密;
7.结果公布。异议期结束后,学校公布获奖者名单,对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导师进行表彰。
五、学院提交研究生院的评选材料
1.《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签章版各一份;
2.《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签名版扫描件一份;
3.学位证书扫描件一份;
4.发表文章等材料扫描件一份。
六、其他事项
(1)奖励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凡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须保留与学号关联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账号,以便奖金顺利发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娟;电话:021-61900057;邮箱:lj-chen@shou.edu.cn。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