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讯评议,决定对9位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硕士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如下: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7):张畅 尹国兴 袁昊 常依娜 刘伟 许奇慧 孙超
授予工学硕士学位(1):蔡丹丹
授予农业硕士学位(1):潘杲英
现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00前书面署名向校学位办公室(行政楼629室)反映,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1900056。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