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定,对13位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硕士研究生补授学位。名单如下:
授予农学硕士学位(2):马骊 黄坚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4):旷婷 刘俊果 郭威 赵伟强
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1):李彩霞
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杨浩
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5):段友成 侯翔 饶杰 安蒙 史良
现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19日中午12:00前书面署名向校学位办公室(行政楼629室)反映,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1900056。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