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对2位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研究生补授学位。名单如下:
授予农学博士学位(1):李勇
授予理学博士学位(1):李超
现公示三个月,如有异议,请于12月21日中午12:00前书面署名向校学位办公室(行政楼629室)反映,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1900056。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