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届毕业研究生办理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浏览次数: 1627

      2018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典礼拟定在627日上午9在室内网球场(近六号门)举行,为了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确保毕业生能够顺利离校,现将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户口迁移证办理及档案投递等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投递

(一)报到证办理

68及以前签订“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而且“协议书”上的条款均已填写完整,签约上海单位的学生务必填写当年的信息登记号,下同),学校将统一办理报到证,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69—627日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统一办理报到证,之后发给学院,具体领取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627之后签订“协议书”的,将“协议书”和“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带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611室鉴证盖章后,凭“协议书”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的 “打印报到证申请表”,7月15日后,由学生本人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自行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生档案投递

68日前已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本人在就业信息上报系统中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627前未签订“协议书”的,其档案投递单位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继续攻读博士、博士后的毕业研究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由学院交至研究生院,其档案将根据考取的具体学校的地址进行投递和转移。

自费出国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将签证复印件由学院交至研究生院,其档案投递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无论何种就业形式,档案寄发地址请务必627日之前在就业信息上报系统填报。档案投递时间在7月底之前。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户口迁移证办理和档案投递

(一)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户口迁移证办理

1.递交上海市户籍申请并同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研究生

申请上海市户籍并同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研究生,申请上海市户籍的毕业研究生暂不打印报到证,待户籍结果下来之后:

(1)通过上海市户籍申请的毕业生,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611室在“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学校就业部门意见处盖章,带“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就业协议书”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并至保卫处、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未通过上海市户籍申请的毕业生,如需办理居住证,将填写完整的《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下简称“登记表”)(如学生本人认为上海户籍审批可能性不大,登记表亦可在申请户籍填写个人信息表时,一并下载并正反面打印,68日前将填写完整,单位盖章的登记表交学院辅导员处,《通知单》由学校统一打印后发放至各学院,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辅导员下发。学生须妥善保管进沪就业通知单,若户籍批复下来,须将通知单归还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带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611室鉴证盖章后,由毕业生按要求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通知单等相关手续,并至保卫处、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直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研究生

68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送至学院的,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通知单”及“户口迁移证”,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69-627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且上交填写完整的“登记表”的,打印好的报到证、通知单统一交由学院下发,具体领取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627之后签订就业协议的,将“协议书”、 “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带至研究生院鉴证盖章,7月15日之后,由毕业生按要求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通知单等相关手续,并至保卫处、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3.去外省市就业的毕业研究生

68前签订“协议书”的(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还需得到单位所在省市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教委的盖章同意),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并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69-627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将为其统一办理“报到证”,之后发给学院,具体领取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627之后签订就业协议的,将“协议书”和“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带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611室盖章,7月15日之后,由毕业生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并至保卫处、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4.继续攻读博士、博士后的毕业研究生

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由学院交至研究生院,不开具报到证,其档案和户籍将根据考取的具体学校的地址进行投递和转移。

 5.自费出国的毕业生

将签证复印件由学院交至研究生院,开具回生源地报到证,其档案和户口投递及迁移至生源所在地。

668之前确定毕业之前无法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离校时由学院发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生档案投递

6月27日前签订“协议书”的,且签约单位为上海以外省市的毕业生的档案,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本人在就业信息上报系统中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和回省就业、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其档案寄发地址需毕业研究生本人在就业信息上报系统中选填。其档案一般回毕业生生源地的县、市人事局或人保局(人才中心)等。

无论何种就业形式,档案寄发地址请务必627日之前在就业信息上报系统填报或者选填。档案投递时间在7月底之前。

学生档案、户口未从学校转移、迁出之前,学生自行打印报到证之后,报到证(白色联)均需交至研究生院629郭老师处,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持《报到证》(粉红色联)到校保卫处(临港校区学生宿舍第六小区A046裙房)、临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对于要办理居住证的毕业生,在毕业生毕业时,并签订了完整的就业协议的前提下,学校只为其办理“通知单”、“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居住证的办理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申请居住证积分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以上的就业相关流程办理手续,以避免将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有变更以最新通知为准。

表格下载:

1.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

下载网址:http://yjs.shou.edu.cn/down.aspx?info_lb=685&flag=554

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链接: http://yjs.shou.edu.cn/Show.aspx?info_lb=655&info_id=4106&flag=554

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行政楼611

 电话:021-61900058    传真:021-61900054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下午3:30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邮政编码:200235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下午4:30(国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64829191(总机)

附近交通: 43路、131路、166路、224路、236路、703B路、712路、725路、755路、729路、732路、763路、764路、804路、830路、909路、946路、上朱线等公交线路; 地铁一号线(漕宝路、上海南站)、轻轨三号线(上海南站)。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