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 1587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土壤,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继续组织开展面向高校研究生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现就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优先录取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三、培养方式

1.培养形式: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星孵化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创业沙龙、行业资源对接等。

2.培养时间:2018年6月-12月。

3.培养费用:培养费用由创业基金会承担,入选学员免费参与培训和创业活动。培养期满合格的给予结项,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1-3万元“创星奖”奖创金,奖创金的发放和使用参看(附件二)。

四、申请方式

1. 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报。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2.填写《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一),《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用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研究生申请者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在5月7日之前交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各学院汇总材料后于5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申请者在5月7日前将材料直接交至行政楼611室,(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61900058  邮箱:j-hua@shou.edu.cn)学校组织统一评审,遴选后报送创业基金会。

五、入选方式

创业基金会将于2018年6月20日前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天使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高校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创业项目主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录取名单及具体培训时间另行公布。

 

附件一: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2018年版).doc

附件二:奖创金的发放和使用.doc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