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海洋大学2017届毕业生赴西部、艰苦行业就业奖励、创业奖励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 263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助推和扶持我校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创业,赴西部和艰苦行业,投身志愿服务西部,到村任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士官计划”和基层专招计划,按照《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2017年8月版)、《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创业奖励评选办法》《上海海洋大学应届毕业生赴西部、艰苦行业就业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10日:各学院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2.2017年10月11日:各学院上报材料交至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研究生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611室);

3.2017年10月中下旬学生处、研究生院审核、报学校审批。

二、工作要求

1.依据《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2017年8月版)、《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创业奖励评选办法》《上海海洋大学应届毕业生赴西部、艰苦行业就业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评选资格、评奖标准、程序等进行评选;

2.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赴西部、艰苦行业就业应届毕业生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初审符合条件的成功创业学生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处),经次年5月第三方评估于次年9月公示后,兑现奖励;具体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2017年8月版)、《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创业奖励评选办法》《上海海洋大学应届毕业生赴西部、艰苦行业就业奖励办法》;

3.“上海海洋大学2017届毕业生创业奖励申请表”,“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项目业就业奖励申请表”可在校园网-就业信息—下载中心(注:统一用A4纸打印)。

三、联系方式

地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04室)、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611室)

联系人:闫老师、史老师、华老师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2017届毕业生创业奖励申请表-创业奖励.docx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项目业就业奖励申请表.doc  

 

学生处、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