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及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5-26  浏览次数: 4097

2016届毕业研究生:

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即将翻开人生新的篇章。

拟定于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在室内网球场召开毕业典礼,在毕业典礼离校之前,还需要你办理相关手续,为了不影响你的毕业派遣工作,现将毕业离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同学们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一、离校工作

1.毕业鉴定

6月5日前,毕业生填写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个人部分后,交导师评定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再交辅导员填写班组意见。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1。

2.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返校及车船费、医疗费报销事项

联合培养研究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如需住宿,请带一卡通,至第15小区值班室办理住宿,如需租用床上用品,则至本科生第八小区68号办理租用手续。根据财务处最新报销规范和要求,联培学生返校产生的车船费,使用原始报销单据手写填报,并附车船票原件,6月13-14日交给辅导员,详见附件2《2016届毕业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车船费、医疗费报销通知》。

3.离校手续办理

为方便工作,提高效率,研究生离校手续中财务处、图书馆实行网上操作系统,6月5日起学生可以网上查询办理情况后直接去办理(6.5-6.14日办理期间无需带离校程序表)。登录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http://202.121.64.44:9083/ssfw/login.jsp,(用户名是学号,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或者123)选择离校管理栏目,点击进行查看财务处及图书馆相关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尚有欠学杂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及时携带现金或农行卡至校行政楼财务处219室赵老师处将欠费缴清,有暂付款没有归还的同学尽快至财务处223报销大厅将暂付款项结清。尚有图书未归还及欠费的请前往图文信息中心一楼大厅总服务台还书、交款。其它离校手续请6月12日至辅导员处领取《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程序表》,按照表格要求,到规定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程序表》样表参见附件3。

4.行李托运

6月11日学校将协助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手续。请需要托运行李的同学在6月8日之前将行李托运件数报给学院辅导员,请各学院在6月8日前将学院需要托运行李的学生数和每个学生的行李数报社区管理部,社区联系人:hwang@shou.edu.cn。行李托运时间为9:00—13::30,请需要行李托运的学生将行李搬至宿舍楼下后,告知宿管阿姨需要行李托运,由宿管阿姨联系王恒老师,派短驳车运至海星广场(如遇雨天,改在社区第7小区活动室)称重、托运。请各位学生严格遵守《车站行李托运注意事项》附件4,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社区行李托运联系人:王恒老师  电话:61900974 ;中铁快运服务热线: 95572。

二、毕业典礼相关

(一)6月13日下午2:00—2:30到辅导员处领学位服。毕业集体照拍摄定在6月14日下午分学院进行,拍摄地点:图文信息中心楼前(如遇雨天则改为风雨操场),各学院拍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毕业研究生提前到校,听从学院组织和安排前往指定地点拍摄。

(二)6月15日(周三)上午9点在室内网球场举行毕业典礼。

1.6月15日上午8:40点前按指定座位就坐。

2.6月15日下午4点半前归还学位服至学院。

3.欢迎研究生的家属和朋友参加毕业典礼,参加的人数请在6月3日前报学院。

4.毕业研究生必须参加毕业典礼,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毕业典礼的同学,请与导师协商,并在6月3日前报学院审批。

三、其他事项

1.请毕业研究生能配合学校的整体工作,按期离校,文明离校。

2.毕业生的上网账户毕业典礼后一周后注销,但e-mail信箱学校会保留半年。

3.后勤服务中心将于6月22日对毕业研究生所住宿舍进行清理,调整,请毕业研究生最迟在6月22日必须退宿。

4.6月22日一卡通消费批量冻结、销户,校财务处将余额转入学生相应农行卡。

5.由于某些费用与毕业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农行卡相关联,要求毕业生在今年12月20日之前不要注销该农行卡。

6.毕业生离校后有责任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毕业后发表文章或申报成果与奖励时,如系利用学校条件和经费获得、或是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均须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并且以上海海洋大学的名义署名。

7.为统计及学校进一步为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需要,凡是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要及时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告就业情况,请在落实单位后(包括未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但是事实上已经工作的情况)及时、主动地与辅导员及研究生院联系,报告就业单位名称,同时提供就业单位录用函复印件。

祝各位同学前程似锦!事业有成!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6.05.26

附件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2 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车费、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附件3 上海海洋大学2016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程序表

附件4《车站行李托运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