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6  浏览次数: 1014

各位研究生同学:

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下,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继续组织开展面向高校研究生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现就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理工科学生优先,准备真实创业者优先。已获得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支持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请条件

申请的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少数跨学科、跨专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支持。申请的项目在技术上应已经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

三、培养方式:

1.培养项目: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业训练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等

2.起止时间:2016年6月-12月

3.资助方式:全体学员免费参与培训。学员(团队)可获得最高3万元项目资助,以项目团队用于项目开展的个人发票报销形式发放。

四、申请方式

1.本计划由研究生个人申请,每人限申请1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拆分为多个项目申请。

2.研究生填写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后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遴选后送创业基金会审核。

五、评审方式

创业基金会将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风险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申请进行评审,每个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及具体培训将另行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中宣传讲义以及申报注意事项,按照要求认真、完整填写好《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2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一起于4月19日前上交辅导员,由学院汇总后于4月20日下班前报研究生院林捷敏老师处,由校级统一评审遴选后提交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审核,逾期概不受理。

 

附件1:2016研究生创新创业培养能力计划(校内宣传版

附件2:申报初审的建议

附件3: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