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8  浏览次数: 105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结合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契机,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成才的渠道,培养一支专业基层工作队伍,在201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首批报名工作结束。

根据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工作相关情况,针对部分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区县,开展补报名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12日上午10:00

二、补报名区县

补报名仅限黄浦、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宝山。

三、招募岗位

一般应安排在居民区工作,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居委会主任助理。

四、招募对象、条件、程序

1.选聘对象:本市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选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自愿到社区基层工作;(4)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的,应为中共党员;(5)对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家庭居住地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各区(县)可根据岗位需求,进一步确定具体选聘条件。

3.选聘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组织推荐和考试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学生自愿报名,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等以及与社区工作专业对口的毕业生。考试选拔、体检政审、签订服务协议等由各区(县)组织实施。

五、报名流程

(1)毕业生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上海民政www.shmzj.gov.cn;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jy.shou.edu.cn上均可下载《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电脑输入所填信息,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每人仅可选择1个区(县)报名,可自主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2)携带2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毕业生推荐表到所在学院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3)毕业生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报名专用邮箱jyzd@shou.edu.cn(含所在院系推荐意见,相关内容应与纸质版报名表一致)。插入的电子照片,须压缩图片,整个文档大小不超过500K;并将报名表文件名改为“上海海洋大学+报考区县+毕业生姓名” 。

(4)研究生将学院确认盖章的报名表送至行政楼113室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推荐意见与《毕业生推荐表》相关内容一致。经盖章的两份《报名登记表》均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作为后续参加相关区(县)选拔、录用等相关环节凭证。

六、注意事项

1.此前已经报名且通过高校审核的,不接受再次报名或更改报名区县

2.选拔合格的拟录用考生,与所报考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被录用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原则上7月底前派遣到社区报到任职。

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上海民政服务热线962200;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64822306

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279

地 址:学生事务中心303室

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华静     联系电话:021-61900058

地址: 行政楼113室

 

附件1: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补报区县情况表

 

序号

区县

拟招录岗位数

可再接受报名数

1

黄浦

40

12

2

长宁

36

17

3

静安

15

4

4

普陀

50

24

5

闸北

46

27

6

虹口

50

29

7

杨浦

60

16

8

闵行

100

31

9

宝山

70

41

附件2: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各区县选拔时间表

附件3: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