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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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1. 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2. 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二、组织管理1. 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