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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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关于2019-2020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的范围是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二、奖助学金类别2020级: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王素君基金;2018、2019级: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孟庆闻奖学金、汉宝奖学金)、各学院专项奖学金(由各学院另外通知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评选条件及名额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参照《上海海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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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二)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四)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安排,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工作具体实施,共同协作完成。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