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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2021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研究生可申请公共外语必修课的免修或免考。一、研究生公共外语必修课课程设置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0810006/ 0810017第一外语A(英语口语)2321/20810007/ 0810018第一外语A(实用学术英语)2321/2二、英语课程考核要求 1.所开设的各门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都应有明确的考核要求,学生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构成,每门课程单独计分,满分为100分。 2. 缓考、补考和重修等要求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执行。三、免修条件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英语类课程: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550分及以上。2.获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3.雅思学术类成绩6.0及以上。4.托福成绩600分(机考250分;新托福100分)及以上。申请免修英语类课程的研究生可以选择免考,成绩自动记为75分;也可以选择免修不免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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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各学院:为进一步助推和扶持我校成功创业的应届毕业生,鼓励毕业生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其他同学成功就业,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创业奖励评选办法》(沪海洋学〔2017〕38号)规定,经与研究生院商议,现将受理2021届毕业生创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2021年毕业,且9月1日前创办实体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三)评选条件1.申请人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2.申请人须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3.企业所吸纳的本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4.创办企业须健康运行半年以上,运行评估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1日。二、受理时间安排:2021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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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各学院:为积极引导和激励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即应届毕业生赴西部地区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就业,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各类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和专招计划等。促进学校“新农科”建设背景下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的良性互动,为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输送人才。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引导和鼓励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沪海洋学〔2020〕25号)文件精神,经与研究生院商议,现将受理2021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三)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以毕业当年招录名单为准;(四)毕业时1. 自愿赴中国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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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一、网报受理范围 1.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7)仅接收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和外省市(不含重庆市、四川省、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含以下3种情况:(1)上海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户口在上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3)工作单位在上海的非沪户籍往届考生 (须提供2021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情况,缴费状态是:已缴费)。特别提醒:除上述情况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因不符合本考点选择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确认和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报考信息两大步骤。填写考生信息已于9月16日开通,填写报考信息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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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研究生新生: 2021级研究生新生即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可自行在网上进行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 研究生系统入口方式(1.校园网海大综合服务平台;2.附件操作指南中的网址;3.点击研究生系统入口方式查看)本学期课程从9月26日(周日)开始上课,9月26日上10月7日(第三周 星期三)的课程。外语和政治课分班数据已由研究生院导入,请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查询,如果课表中没有外语课,则被安排在第二学期,请在个人培养计划中选择第二学期的外语课(注意1、2学期的课程代码不同)。注意事项:1、新生选课要经过以下步骤,缺一不可: ①确认个人信息; ②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需要选择研究生阶段所有学期的课程计划; ③选择教学班。即选课。选课只能选当前学期的课程。课表里的课程是当前学期课程(即现在的课表只包含第一学期课程)。 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一定要“选择教学班”,不选择教学班,相当于没有选课,将来无法录入成绩,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如果个人课表里是空白或只有英语政治课或部分课程,说明没有把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选入课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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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上海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通知各学院: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本学年研究生院继续协助银行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现特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做如下说明:一、相关政策及情况说明:1.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经过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确认、贷款签约等若干流程,实行一次申请,分次发放的原则。2.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建议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依据实际金额进行申请。二、所需相关材料:(一式一份)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2.家庭户口簿逐页复印件,包括户主页3.本人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4.新生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须提供《监护人同意被监护申请贷款证明书》见附件26.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见附件3)三、申请网址: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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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上海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各学院:根据国家、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布置如下:一、相关文件1.中央部委文件:《教育部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2.上海市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学校文件:《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二、认定对象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三、认定依据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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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部署,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简称CET)于12月18日举行。一、 笔试开考科目与时间日 期(12月18日)考试种类考试时间上午英语四级考试(CET4)9:00—11:20下午英语六级考试(CET6)15:00—17:25二、报名资格本校已设笔试考点的考生不得跨校报名参加笔试。根据本市高校管理相关要求,口试考点仅对已设置口试考点考生报名,不接受外校考生跨校报名。1. 笔试报名对象范围:(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校生;(2) 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3) 在籍研究生;报名条件:历年CET4成绩未达425分者仅可报考CET4。报考CET6必须是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或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CET4证书的在校生。报名方式:本次考试考场容量有限,报名采用先报先得的方式。2.口试报名由于我校未设口试考点,故本次暂停口试报名。三、报名时间及对象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23日9:00至9月25日12:00报名对象:本科生20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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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21级研究生新生请于9月22日(周三)来校报到,按要求从学校一号门进校(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秋季学期校门开放公告》),并注意来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具体报到地点请根据各学院安排进行。为做好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请各位同学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并于报到时提交至各学院: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研究生学生证登记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下载专区-学生教育管理)4.党员信息登记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下载专区-学生教育管理)5.《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盖章原件,下载路径: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专区)6.户口迁移证(如需办理户口迁移者提供)7.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如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者提供)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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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二、奖助学金类别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孟庆闻奖学金、汉宝奖学金、王素君基金)、各学院专项奖学金(由各学院另外通知公布)、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评选条件及名额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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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复试与公示原则。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四)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安排,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工作具体实施,共同协作完成。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