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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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关于开始受理上海海洋大学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为积极引导和激励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即应届毕业生赴西部地区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认定的艰苦行业就业,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各类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和专招计划等。促进学校“新农科”建设背景下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的良性互动,为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输送人才。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引导和鼓励应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沪海洋学〔2020〕25号)文件精神,经与研究生院商议,现将受理2021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申请奖励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我校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良好;(三)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以毕业当年招录名单为准;(四)毕业时1. 自愿赴中国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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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点网报公告 (考点代码:3117)

一、网报受理范围 1.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7)仅接收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和外省市(不含重庆市、四川省、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含以下3种情况:(1)上海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户口在上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3)工作单位在上海的非沪户籍往届考生 (须提供2021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情况,缴费状态是:已缴费)。特别提醒:除上述情况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因不符合本考点选择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确认和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报考信息两大步骤。填写考生信息已于9月16日开通,填写报考信息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

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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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二、奖助学金类别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包括朱元鼎奖学金、侯朝海奖学金、孟庆闻奖学金、汉宝奖学金、王素君基金)、各学院专项奖学金(由各学院另外通知公布)、研究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评选条件及名额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各类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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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复试与公示原则。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四)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原则。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安排,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接收工作具体实施,共同协作完成。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