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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相关要点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16  浏览次数: 10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应符合《附件办法》所应具备的相关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

2025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申请时间

2025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时间为:2025512日至202574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51231日(工作日)。

 

落户申请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落户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递交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除用人单位应准备的申请材料之外,同学个人的申请材料应按照《附件办法》所列清单进行准备。

按照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提交材料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只需要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下文(一)至(五)项基本材料,不需要提交其他加分项材料。提交申请材料,请以用人单位的要求为准,如需鉴定其他材料,请来学校鉴定。


(一)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由用人单位准备)

(二)《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其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校内办理注意事项】:

1学校代码10264

2个人学习经历:

2021级研究生入学时间:20219月,毕业时间:20246

2022级研究生入学时间:202210月,毕业时间:20256月;

3、计算机等级证书:可以空白,不填写(供参考,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

4、获荣誉称号、重大奖励(时间、名称):可以空白,不填写,或者填写“无”(供参考,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

5、获专利等情况:建议填写“无”(供参考,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

6、外语等级证书:可以空白,不填写,或者填写无/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7、培养方式:一般填写“非定向”

8、目前学校已为515日前,与上海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集中办理《个人信息表》;后续学校于530日、615日、630日分批集中办理,学校会依据学生提交的三方协议情况,统一办理《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发放至学院,毕业生至学院领取即可。如有需要,也可以自行办理。

 

(三)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校内办理注意事项】:

1202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经2024年由学院集中办理并发放。

2、如申请补办,请先联系学院办理好学院审核部分,再到校研究生院盖章。

3、学位论文题目、提要如有变动,不必修改,不影响落户。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校内办理注意事项】:

1、落户需要提交的是就业协议书粉色联(第二联)。

2、须确认协议书的内容:甲乙双方信息填写完整,甲方、乙方、学校鉴证签章完整。甲方公章不得有合同字样,公章体现的单位名称与填写申报的一致。

3、上海单位必须有信息登记号,为25开头的七位数。生源地不得为上海

4、合同期必须为一年以上。

5、粉色联上的字迹为复写的蓝色字迹,甲方公司名、乙方姓名等重要信息无涂改。其他信息如有少量直接书写、涂改,应到研究生院校正章。网签协议书打印件不得涂改。

6、就业协议书如有其他问题,请通过单位联系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021-64829191咨询是否符合要求。


(五)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盖章的成绩单

毕业生可通过自助打印机器(地址:行政楼331门口)打印电子版成绩单,再至行政楼331,联系齐老师(联系电话:021-61900055)加盖原章。


)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请以用人单位的要求为准,如需鉴定其他材料,请来学校研究生院鉴定。联系人:操老师,联系电话:021-61900058,地点:行政楼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