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16  浏览次数: 10
一、受理时间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选派办法已发布,申请系统将于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开放。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中外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详情可登录官网www.csc.edu.cn查阅。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各项目受理时间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周末,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星期一。对已截止网上报名的项目,不再受理新的申请。例如: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开放,由于4月1日为周二,则申请人、推选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应不晚于4月1日(周二)。
根据《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内要求,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我办将在申请系统关闭后统一启动正式审核。
为帮助受理人顺利申请,我办针对提前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材料,提供一次书面递交材料并现场审核材料的机会,方便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材料修改(提前递交书面材料并现场审核时间截止为3月27日(周四)15:00)。3月27日以后提交的材料将在系统关闭后统一审核。提前递交申请并现场审核材料仅针对高水平项目,合作类奖学金根据留基委官网要求执行。

二、受理流程
1.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期内,须同时完成网上申请及线下纸质材料提交。仅网上申请,未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无效
2.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和推选单位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我办审核。高校师生申请材料由学校留学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提交,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负责老师联系说明。其他单位申请材料可由申请人本人提交或委托他人代交。
3.项目申报期内,受理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材料审查,对内容齐全、签章规范,符合留基委相关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接收。
4.受理状态以网报系统通知为准。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申报系统进行查阅,受理单位不提供查询。

三、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纸质材料受理后需归档,接收后均不予退还,后续不提供查阅,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份。
纸质材料打印及装订: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单双面打印皆可),无装订要求的项目请使用长尾夹夹住材料左上角固定,不要使用订书机和回形针装订材料。部分合作类奖学金项目对外联系材料装订有特殊要求,按项目要求进行装订。

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上传材料复印件
详情要求请见留基委官网,网报提交后直接打印可得,申请人本人务必在申请表末尾栏签字。照片直接打印无需另贴。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1)该表在网报打印时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该表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即推选单位)完成,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级学院及单位部门章均无效)。该表需提供原件,不接收扫描件打印件或复印件形式。
3)由于该表需由受理单位统一网上录入,请申请人在提交纸质原件的同时,将内容录入word格式文档,并将表格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发送至邮箱whitechilly@ieas.net.cn,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申请项目类别(如与剑桥合作奖学金)+文件名(单位推荐意见表录入版)。点击下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录入版.doc
3.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国内导师推荐信书面材料应递交原件,并将PDF格式的扫描件与单位推荐意见表录入版一起发送至邮箱whitechilly@ieas.net.cn
4. 社保及聘用合同(仅在职申请人提供)
在职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社保材料及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单位、合同聘用单位需与推荐单位一致)。社保材料打印时间为申请截止当月,打印缴纳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且缴费状态正常。相关材料除递交纸质版外,需将PDF格式的扫描件与单位推荐意见表录入版一并发至邮箱whitechilly@ieas.net.cn。
审核以申请人缴纳社保时长及与推选单位聘用时间为依据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
注:社保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直接搜索“社保”进行查询“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电子版自带社保中心电子印章。或可提供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业务核定表》替代(由工作单位登录一网通办查询下载,详情可查阅“上海发布”或“上海社保”公众号)。

四、材料递交方式
纸质材料可当面递交,或通过快递寄送至我办。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且递交材料齐全方可接收。如因材料准备不齐或虚假不实材料影响递交,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提前递交书面材料并现场审核仅针对申请人当面递交纸质材料,如材料有问题当场退回。
1. 纸质材料当面递交
提前递交书面材料并现场审核时间截止为3月27日(周四)15:00
接收时间:受理期内,每周一至周五,10: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接收地址:上海静安区江宁路245号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一楼受理窗口。
2. 纸质材料快递寄送(不进行提前审核)
接收时间:受理期内,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接收地址:上海静安区江宁路245号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寒老师,18918502174
如材料快递,为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请尽量寄送顺丰,不接受闪送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将不予审核受理。为避免影响申请人递交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尽早完成系统内及书面材料递交。现场递交材料时如等候人员较多,烦请耐心等待。申请期间咨询量及受理量较大,如未能及时回复邮件或接听电话请各申请人谅解。


上海海洋大学负责老师

章则名 021-61900057 上海海洋大学行政楼331

未避免因为截止期限影响项目受理,如遇到问题,请在3月10日前提前联系!


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

联系人:寒老师
咨询电话:021- 52137878-201/211
18918502174
咨询邮箱:whitechilly@ieas.net.cn

中国上海市江宁路245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