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本硕贯通项目研究生),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的要求及程序进行。
二、时间:公开报告应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者,应在2024年12月5日前提交《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或培养环节延缓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至学院教学秘书(联合培养研究生交至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
三、步骤
1、博士研究生: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阅的规定》先进行开题评阅,评阅通过者才能进行公开报告。
1)博士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生开题报告表格;
2)博士生将开题报告线下交导师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入下一步;
3)博士生必须事先对开题报告中涉及姓名、学号、导师姓名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代替),2024年11月15日前将经隐匿处理的WORD版和PDF版(附件皆以学号命名:如D210101001.doc,D210101001.pdf)及博士开题评阅信息表(excel)同时发研究生院pybshou@163.com邮箱,并邮件抄送导师。来信正文中应说明姓名和学号,并留下本人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如有保密等特殊要求请明确。
2、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含本硕贯通项目研究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开题报告表格,经导师审阅修改后,再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操作方法:(在研究生服务平台申请,见附件1.)进入研究生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必修环节申请。
注意:文献综述考核通过才能申请进行开题报告。
第一步:开题报告网上申请和提交(2024年12月5日前)。
第二步:导师审核(2024年12月10日前):研究生提醒导师及时网上审核,导师未审核者不得进行公开报告。
第三步:公开报告(2025年1月10日前):博士生、硕士生公开报告在学院或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报告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在网上公布。博士生开题公开报告在开题评阅后进行,博士生开题评阅由研究生院组织、公开报告由学院或联合培养单位组织。
第四步:修改:公开报告后,需要修改者应及时告知本学院教学秘书或联培单位联系人,由其在网上将需要修改的开题报告退回,本人修改完毕后网上提交(公开报告后5日内),并提醒导师再次进行网上审核(公开报告后7日内)。
第五步:成绩录入及材料归档:开题报告完成后,学院教学秘书在20日内完成成绩录入,联培单位联系人在10日内将开题报告成绩汇总表及纸质版盖章材料扫描件发送至pybshou@163.com邮箱,根据学院或联培单位通知,研究生本人打印开题报告正文1份,交至本学院教学秘书或联培单位联系人存档。
请研究生们相互转告,以保证本单位开题报告工作能按期进行。此过程中如遇研究生系统问题请先向学院教学秘书或联合单位联系人反映,再由学院或联培单位统一转给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