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请注意:
2023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2020级及以前研究生)请在3月15日前在研究生新系统(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申请)中填写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同时上传《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3月25日前导师进入研究生系统对所指导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情况进行审核,3月31日前将《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非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存档,4月15日前学院秘书老师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录入成绩。
2023届毕业专业学位研究生(2019级及以后)请在3月15日前在研究生新系统(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申请)中填写参加专业实践情况,同时上传《上海海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3月25日前导师进入研究生系统对所指导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的情况进行审核,3月31日前将《上海海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非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存档,4月15日前学院秘书老师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录入成绩。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