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426
各学院及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加快人才强国目标,紧密结合并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实际工作安排,现将申请国家留基委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联培博士项目办理通知如下:

官方信息务必参考网址: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1.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7日中午12:00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7日中午12:00前。(因需完成校内申报、公示等环节,为在截止日期前顺利向留基委办公室递交材料,因此按照要求,我校校内网申时间提前,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注意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报)

2.完成申报后,市教委留基委办公室初审,有问题的材料会反馈修改意见。

3.申请者根据留基委办公室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后打印《留基委出国留学申请表》PDF等材料,办理《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网申完成后自动生成),递交材料至留基委上海办公室。

4.办理流程:

1)研究生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递交《学院推荐意见表》、《在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留基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其中,最后一部分是《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完成这4份表格后,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将上述4份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24日前交给研究生院章老师,研究生院进行公示。《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需二位以上(3-4位)校内相关领域专家填写评审意见。

电子材料请上交至邮箱:zm-zhang@shou.edu.cn
纸质版材料请上交至行政楼331,章老师

2)由研院章老师统一将上述4份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525日前交给国际交流处,国交处办理后续相关单位签字、盖章手续后,通知申请人递交至留基委上海办公室。

附件: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上海海洋大学在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doc学院推荐意见表.docx

如遇到问题和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秘书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