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海道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交换生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次数: 10

研究生同学:

    2023年北海道大学春季学期接收我校交流研究生计划如下(交流时间为一年,人数2名):

    交流人员需为水产相关专业,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9月28日,学院9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108日报国际交流处。

 

一、对象:2021级及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

  

二、其他要求:

1. 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3及以上)和TOEIC,TOEFL,IELTS中任意一个考试的成绩。  

2. 研究生院上报名单截止日期前一日(不含截止日当日)办理好护照(无论是否成为候选人);

3. 为保证专业的一致性,需要学生事先查询日方学校官网,学生申请过程中可以与日方导师邮件联系;

4. 申请者在出国前应修满课程规定学分,个别课程因故未修者应在期满返校后修满规定学分;

5. 申请者应遵照我校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照我校研究生相应管理条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如不能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须延期毕业。

6. 可以先在对方官网上看一下有没有和自己研究方向相近的老师,不然可能会发生没有教授接收的问题。

 

三、其他材料:

1.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

2. CET6成绩单;

3. 日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明(N3及以上)(如有)

4. 研究生成绩单(中文);

5. 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

  

四、费用

学生无需支付在日的学费及考试费用,但往返旅费、食宿费及保险费由学生支付。

  

五、选派程序

1. 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申请,申请截止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3. 学院筛选、排序,学院上报截止日前报研究生院,且应在学院内公示。

4. 研究生院审核、筛选后报国际交流处。

5. 国际交流处审核后报送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