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人数为单数)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备记录员、操作员等工作人员。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9名(不含“申请-审核”制)。
学校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为:
(一)公开招考考生:英语成绩≥45分,业务课1成绩≥40分,业务课2成绩≥40分,总分≥160分。
(二)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成绩≥50分。
各招生学院自行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基本分数线)。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对象
达到各招生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
(二)复试时间
我校博士生复试工作拟定于2021年5月18日-23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方式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及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健康,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采取双机位进行视频面试,具体要求参见“(五)复试准备”,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四)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心理情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心理普查测试
在复试之前,考生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021-58559439转815,联系人:何老师。
(五)复试准备
1.平台选择
考生选用“腾讯会议”作为考试平台,请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2.设备及环境要求
考试采取双机位进行,考生须准备2台配有摄像头、麦克风的视频通讯终端(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主机位】用于考试的设备,即:1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
(2)【辅机位】用于考试环境监控的设备,即:1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
(3)【主机位】和【辅机位】设备均须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姓名备注分别为“姓名+主机位”、“姓名+辅机位”。
(4)稳定且能满足远程考试要求的宽带网络,即: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确保网络连接正常且信号良好。
(5)安静、独立,光线明亮的考试环境,确保可视范围内没有任何考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考试,一旦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调试及坐姿要求
考生须提前安装调试考试所用的硬件设备,并确保考试全程电量充足、摄像头开启、麦克风正常运行,设备放置及考生坐姿要求如下:
(1)【主机位】:设备摄像头应正对考生本人,要求考生的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麦克风全程开启,保持坐姿端正,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允许佩戴耳机、耳饰,以便于核对考生身份及全程实时监控。
(2)【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监考人员看到。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机位放置如下示意图所示。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
1.公开招考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权重1+复试总成绩×权重2
2.硕博连读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权重1+复试总成绩×权重2
其中:(1)权重1+权重2=100%,具体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权重1原则上不低于50%)。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博士生导师中,原则上二级教授限招3名博士生,三级教授限招2名博士生,其他限招1名。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应加强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七、其他
(一)学费标准: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二)录取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签订“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
(三)复试录取工作申诉途径:电话:021-61900053,邮件:yjsb@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