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 1369

各学院及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紧密结合并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2021-202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500人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二、申报条件

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具体申请条件。

三、留学资助及期限

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校内申报流程

(一)申请者网上申报

我校网上申报时间段为515-522日(周五)中午1200前,申请人应提前在网上填报材料,以便系统开通后顺利完成提交。在网上报名前,申请人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以便获取外方导师的邀请信。联培博士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

(二)市教委留基委办公室初审

初审后邮件反馈修改意见(因申报材料多,只有一次修改意见)。

(三)申请者修改资料

申请者根据办公室修改意见进行修改,随后打印申请表PDF版材料(表中最后部分为《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四)申请者提交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三份材料:

1. 《学院推荐意见表》word版;

2. 《在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word版;

3.《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PDF版。

(五)各学院提交材料

各学院秘书汇总后于522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特别提醒:考虑到疫情期间签字、盖章不便,材料12纸质版可在开学返校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签字、盖章, 并交至行政楼629室备案。材料3需发PDF版申请表和推荐意见word版至研院陈老师邮箱:yychen@shou.edu.cn,并抄送国交处刘老师邮箱:mi-liu@sho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项目若获批,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211231日。

(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需二位以上(3-4位)校内相关领域专家填写评审意见。《评审意见表》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留基委规定疫情期间《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

(三)其他申报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

(四)申报者请扫以下二维码进群,并留意群通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rar

国际交流处、研究生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