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教育部、市委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查缺补漏
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校院二级研究生教务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毕业生名单和毕业、学位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毕业审核结果和欠缺学分、未完成培养环节学生清单,督促研究生补选课和完成培养环节要求,力争在学期内完成毕业学分和培养环节要求。
1.欠缺学分:
(1)所缺学分的课程如在本学期开设:各学院毕业审核人员逐一提醒研究生补选课,并核实选课结果。
(2)所缺学分的课程如未在本学期开设:各学院研究生分管院长、研究生导师会同毕业审核人员,参考本学期开设课程,尽可能为研究生制定课程替代或学分认定方案(一生一方案,并明确告知研究生,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毕业审核人员指导、督促研究生补选课,并核实选课结果。
2.培养环节未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期报告(博士生)、学术活动):
各学院毕业审核人员逐一提醒,并核实完成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学院可给此类研究生增补审核。
3.学位外语未通过:
各学院毕业审核人员逐一提醒研究生参加本学期最后一次考试,并核实报名结果。
(二)补、缓考积极准备
原定本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因疫情延期,对涉及补、缓考的毕业研究生,作如下安排:
1.研究生院发布通知,学院提醒、督促备考研究生,要求其思想上高度重视自身学业状况,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复习迎考,争取返校后顺利通过考试。
2.若补、缓考课程在本学期正常开设,研究生可先选课、上课,待返校补缓考通过后再申请退课。
(三)学位论文强化指导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院协同各学院向所有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调研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充分研判,适当调整《2020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实现指导形式有变化,论文质量不下降,工作进度不延误。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发挥研究生教学督导的作用。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导师职责,通过电话、QQ、微信、邮件等方式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做好远程指导。
原计划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的时间分别为3月和5月,对因疫情防控而无法返校的研究生,可采用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确保研究生不受疫情影响按时完成学业(具体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远程视频答辩工作要求”)。同时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校开展实验造成不能如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学校将采取“一人一议”原则,允许其延期提交学位论文、推迟答辩时间,相关的学位授予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文献阅读、理论研究、论文写作等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导师应通过在线方式与所指导的每一名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开展互动交流,指导研究生提高论文质量,顺利完成学业。
(二)各学院高度重视2020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将课程替代和认定工作落准落细、将学生选课落实到位、将学业帮扶工作做到实处,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分类指导。
(三)研究生院加强组织和服务,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指导要求和信息,做好毕业生选课受理和协调工作。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