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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在线教学安排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27  浏览次数: 881

各学院(部)、全体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学校平稳运行,结合我校实际,制订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在线教学安排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我校研究生课程在线教学是依托泛雅平台等教学平台开展,各学院要利用好网络上已有的各类优质在线课程教育资源,引导研究生进行学习。

2.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已安排开设的春季学期课程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不得停开

3.部分因课程内容(如实验和实践类课程)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等,待疫情稳定、研究生返校后,采用补课的方式补足教学课时。

4.参加在线教学的课程(含安排在后半学期开课的课程),应提前做好线上资源、教学工具、计划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5.课程无论采取何种授课(如泛雅平台外的其他平台等)方式,各学院要确保将授课方式在开课前通知到每位选课的研究生,保证研究生正常参加教学活动。

二、教学工作相关调整安排

1.各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要视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研究生赴校外单位专业实践的计划安排。确实为必须安排的,应切实加强防护指导,并严格实行审批和定期报告制度。

2.导师通过在线辅导、电话答疑以及网络讨论等多种形式保持对研究生的日常指导,安排文献阅读、理论学习、科研写作以及课题讨论等方面的培养内容,确保研究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3.无法正常返校(或返联合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的送审和预答辩等环节,各学院(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可采取网络远程答辩的形式进行。

4.补考工作向后顺延,在研究生返校后1-4周内完成。

三、教学资料、授课方式及课程考核

(一)教学资料

任课教师应在网络教学平台中发布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告知课程的教学方式、考核方式。为节约网络资源,教师应在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各章节重点内容和应掌握的知识点的基础上,避免简单全套照搬线下课堂PPT的做法,应着力引导研究生通过查阅参考资料与文献等,引导研究生开展自主学习。

学校图书馆的电子教参板块可提供各类教材的电子版、中国知网”“SpringerLink”等可查阅中外文资料,泛雅平台则自带大量电子图书、学术期刊以及讲座报告等,各大出版社也相应推出免费电子教材,教师应充分用好这些资源,同时引导研究生利用这些资源自主学习。

(二)授课方式
任课老师可根据自身课程情况灵活采用以下授课方式完成教学任务:

1.直播授课

任课教师选用直播平台按照原定课表时间在线授课,研究生实时在线学习。平台可以同步录制教师授课视频,供研究生回放学习。

2.研讨授课

任课教师将教学材料通过邮件、QQ、微信等方式发送给研究生。研究生采用自学与教师网络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学习。

3.在线课程

截至202022日,教育部组织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2.4万余门,覆盖了12个学科门类,任课教师可择优选用。

4.其他形式
  任课教师还可通过腾讯会议、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开展网络教学。

(三)课程考核

各类在线教学平台都有学生签到、在线学习时长等数据,教师可在平台上完成作业批改、测验、互动等,并形成分值,也可以通过微信、QQ或其他途径完成相应的教学环节,并形成分值。教师可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综合利用这些数据,形成平时成绩。

考试课程的期末考核采用线下方式(书面笔试,或其他形式)进行,视疫情防控情况再作后续通知;考查课程期末成绩的评定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笔试、口试、案例分析、小论文、读书报告、设计作品等,均应保留相关记录。

四、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24日前,任课教师应按相应授课方式做好线上开课的一切准备,比如:建立好线上班级及研究生群,准备好教学计划和课件,设计好课程教学质量监控方式等。

2.测试阶段224-31,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授课测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排解。

3.线上授课阶段32日(星期一)起,任课教师按预定的教学方式,根据课表在线上开展课程授课、课程辅导及答疑等教学工作。

4.持续建设阶段研究生返校后,切换至常规教学模式,任课教师应总结在线教学的经验,继续利用好线上教学,合理开展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做好课程教学及建设的后续工作,推动教学改革。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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