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申请-审核)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次数: 11763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1日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且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已经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

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6)有两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对于基本申请条件(4),具体以相关招生学院发布的博士“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为准。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20191213日—1221日,申请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申请-审核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信息。

四、材料提交

1)博士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和政审表;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和政审表格式可在博士网报平台招生公告内或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硕士期间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8)体检报告。在综合考核(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

申请人须在20191224日下午1500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至各招生学院。(具体寄送地址详见各招生学院官网)。

五、材料审核

20191226日—1231,由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并确定本学科进入综合考核(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综合考核

201916日—110日,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专业背景、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综合运用能力等。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七、录取

1.录取成绩包括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3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心理情况,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申请者录取当年91日之前必须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它事项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指标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2.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3.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shou.edu.cn/14263/list.htm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邮编:201306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1900053;学校代码:10264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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