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研究生、各导师、各学院、各联合培养单位:
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拟采取线上考核方式进行,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也可根据本院所情况提前安排,现将中期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中期考核(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1)6月25日前,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学生申请里填写
自我小结并提交。(不少于1500字,包括如下部分:1、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素质;2、业务学习;3、科研能力;4、健康状况;5、奖惩情况)。延期进行中期考核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
(2)(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生辅导员或联合培养单位人事处进入研究生系统,在培养管理(辅导员)-中期考核辅导员审核中对学生身心健康、思想政治表现、奖惩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思想政治奖惩情况由联合培养单位人事处审核。
(3)(时间另行通知),导师进入研究生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导师管理中对研究生科研素养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导师评语分为“已具备一定的科研素质,具有进入下阶段研究的基础”和“明显缺乏科研工作能力,不宜继续培养”两种,系统审核中对应的是合格和不合格选项。
系统会根据研究生课程完成情况、辅导员审核结果和导师审核结果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进行自动判定,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
(4)(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进入研究生系统打印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填写中期考核汇总表,学生、辅导员、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
2.博士生中期汇报(汇报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定)
(1)2019年6月25日前,博士研究生撰写中期报告书面报告,并完成中期报告网上登记和上传。操作步骤如下:进入校园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新系统->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申请,按要求操作。
(2)导师审核:6月30日前,导师对研究生的中期报告进行网上审核。
进入校园网->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新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导师审核,按要求操作。
(3)国庆放假前,各学院或联合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小组审核,评议小组组长负责在《博士研究生中期报告表》上填写意见、成绩并签名。
(4)成绩录入:国庆假期后2周内
中期报告考核完成后,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中期报告结果进行录入。
(5)材料提交:10月下旬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联合培养单位联系人收集纸质版材料,填写博士中期汇报汇总表。
注意事项:
①中期报告上传前应与导师讨论。
②中期报告正文一律使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③在上传中期报告正文时,上传文件类型必须为doc文件,文件名用“学号ZQBG”命名,例如M170101001ZQBG。
④确定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或删除。只有提交状态下导师才能进行审核。
⑤若被导师置为“待修改”后应及时修改和提交。
3.相关说明
(1)考核结果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1)合格
①身心健康,思想政治审核意见为“合格”,在学期间未受过处分。
②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评价为“已具备一定的科研素质,具有进入下阶段研究的基础”。
2)基本合格
①思想政治审核意见为“合格”,在学期间未受过处分或处分期间表现良好。
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的85%以上,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评价为“已具备一定的科研素质,具有进入下阶段研究的基础”。
3)不合格(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中期考核且未办理中期考核延缓申请。
②思想政治审核意见为“不合格”。
③在学期间受过处分且处分期间表现差。
④所修学分不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的85%。
⑤由于“明显缺乏科研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导师或培养单位认为不宜继续培养并经学院讨论确定者。
(2)提交事宜
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将《中期报告表》(博士生)、《评分表》(博士生)、《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硕士生、博士生)交(寄)至研究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行政楼629 ,电话:021-61900055),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