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 2018年长崎大学秋季学期一般交换留学项目的推荐和网上申请已开始。根据我校与长崎大学的协议,今后每年秋季作为新的一个学年,交流时间为一年。研究生前往的话需要事先与对方学校的导师联系,取得导师的许可后方可前往。具体专业和导师请参考一般交换留学项目的招生简章:http://www.liaison.nagasaki-u.ac.jp/en/?page_id=172招生简章有中日英版本,请有意向的学生仔细阅读,寻找合适自己研究方向的导师。
一、对象:2016级及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专业或学院限制见上表。 二、其他要求: 1. 研究生院上报名单截止日期前一日(不含截止日当日)办理好护照(无论是否成为候选人); 2. 为保证专业的一致性,需要学生事先查询日方学校官网,学生申请过程中可以与日方导师邮件联系; 3. 申请者在出国前应修满课程规定学分,个别课程因故未修者应在期满返校后修满规定学分; 4. 申请者应遵照我校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照我校研究生相应管理条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如不能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须延期毕业。 三、所需材料 长崎大学一般交换留学项目的招生简章:http://www.liaison.nagasaki-u.ac.jp/en/?page_id=172 长崎大学网上报名: https://www.liaison.nagasaki-u.ac.jp/?page_id=6(申请学生必须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5月20日) 其他材料: 1.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 2. CET6成绩单; 3. 日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明(N3及以上)(如有) 4. 研究生成绩单(中文); 5. 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 四、费用 学生无需支付在日的学费及考试费用,但往返旅费、食宿费及保险费由学生支付。 五、选派程序 1. 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申请,申请截止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3. 学院筛选、排序,学院上报截止日前报研究生院,且应在学院内公示。 4. 研究生院审核、筛选后报国际交流处。 5. 国际交流处审核后报送日方。 附件:学生推荐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