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
2018年北海道大学接收我校交流研究生计划如下(交流时间为一年,2018.4-2019.3):
学校 | 名额 | 专业 (申请者须关注日方院校相关专业是否与本人专业一致或相近) | 材料截止日期 | 备注 |
北海道大学 | 2 | 生命、食品 相关专业 |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11月22日,学院11月24日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11月27日报国际交流处 | CET6成绩≥425分或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3及以上) |
一、对象:2016级及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
二、其他要求:
1. 研究生院上报名单截止日期前一日(不含截止日当日)办理好护照(无论是否成为候选人);
2. 为保证专业的一致性,需要学生事先查询日方学校官网,学生申请过程中请与日方导师邮件联系;
3. 申请者在出国前应修满课程规定学分,个别课程因故未修者应在期满返校后修满规定学分;
4. 申请者应遵照我校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照我校研究生相应管理条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如不能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须延期毕业。
三、所需材料
日方要求材料:2018北海道大学交流项目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其他材料:
1.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
2. CET6成绩单;
3. 日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明(N3及以上)(如有)
4. 研究生成绩单(中文);
5. 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
6. 护照复印件。
四、费用
学生无需支付在日的学费及考试费用,但往返旅费、食宿费及保险费由学生支付。
五、选派程序
1. 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申请,申请截止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3. 学院筛选、排序,学院上报截止日前报研究生院,且应在学院内公示。
4. 研究生院审核、筛选后报国际交流处。
5. 国际交流处审核后报送日方。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