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研究生参加2018年“Erasmus+”葡萄牙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  浏览次数: 1671

研究生同学:

欧盟葡萄牙交流项目(点击下载)开始启动,我校拟选派5名研究生参加交流。

一、对象:一、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研究项目)。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

二、交流时间:2018年7月完成,3-6个月

三、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等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2)需要有良好的英语能力,校内学习等都使用英语。英语须CET6≥426;

3)专业相关(具体葡萄牙方开设专业情况,可进入http://mergingvoices.unl.pt/courses网页,点出Type of mobility,选择Master和Docrorate查看相关信息);

4) 能承担承担在欧盟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除奖学金外)。

四、其他要求

申请者在出国前应修满课程规定学分,个别课程因故未修者应在期满返校后修满规定学分。

申请者应遵照我校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照我校研究生相应管理条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如不能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须延期毕业。

五、费用

中方学生享受欧盟800欧元/月的津贴,以及1100欧元旅费,由欧盟支付。超出费用自理

六、选派程序

1)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从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本人如实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在2017年5月12日9:00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审核,2017年5月12日14:00报研究生院,各学院最多上报3人,需要排序。上报时应将申请者信息在院内公示,后期公示有问题,取消申请资格。

4)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7年5月15日报国际交流处。最终录取名单由项目集团选拔确定。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