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
欧盟ERASMUS+学分交流(葡萄牙)项目开始启动,葡萄牙可接收中方四所高校共2名研究生参加交流。我校推选1名研究生,该候选人将与其他三所高校(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候选人共同竞争2个名额,如最终被项目录取,可进入葡萄牙的四所大学之一进行为期3-6个月的学习交流(详见项目介绍)。
二、对象:2014级、2015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
三、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等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2)英语:CET6≥480,且有TOEFL、GRE成绩者优先;
3)研究生在学期间在SCI、EI、ISTP、CSCD、CSSCI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一篇与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
说明:
①论文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
②论文须第一作者、或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
③论文在我校主办的英文期刊Aquaculture and Fisheries上发表视同于SCI论文;
④增刊论文不计;
⑤录用须有录用通知。
四、其他要求
申请者在出国前应修满课程规定学分,个别课程因故未修者应在期满返校后修满规定学分。
申请者应遵照我校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照我校研究生相应管理条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如不能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须延期毕业。
五、费用
中方学生享受欧盟800欧元/月的津贴及来回旅费(由欧盟支付)。
六、选派程序
1)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从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本人如实填写,并准备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在2016年9月18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3)学院筛选、排序,2016年9月22日报研究生院,上报前应在院内公示。
4)研究生院审核、筛选、公示后于2016年9月27日报外事处。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