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我校与东京海洋大学协议,2016年东京海洋大学拟从我校选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赴该校海洋科学技术学科海洋环境与能源领域攻读硕士学位(两年,2016年4月或10月赴日,可获对方硕士学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为保证质量,促进国际交流顺利有效开展,申请人CET6成绩≥425分(对于本科为日语专业者无CET6成绩限制),同等条件下,有日文基础的学生优先考虑。获得留学资格者应在2016年入学前通过自学掌握基本日语日常会话。申请人年级不限,但若因留学不能在我校规定学制内毕业者需要延期毕业。
申请人可至东京海洋大学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二、费用
学生在日学费第一年免除,第二年可申请减免,其他费用由学生自付,优先提供留学生公寓。
三、选派程序
1、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申请,要求申请前至东京海洋大学官网了解详细情况及所志愿的指导教师情况。申请人请于2015年11月19日前提交下列材料至本学院教学秘书。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研究生教育网上下载)。
②成绩单:需要提供研究生成绩单。
③英文或日文推荐信(様式自由)(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必须由学院院长以上的领导推荐,并签名盖章(电子版和打印版)
④外语能力证明、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
3、学院选拔并在院内公示,一个学院最多可报2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排序)至研究生院。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材料务必要齐全,所有补充材料(包含前面的英文或日文推荐信)扫描成1个PDF文件,不能做成6个PDF文件)。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和被推荐人的所有材料于2015年12月3日交研究生院:
①志愿表(英文):格式见附件(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
②本科及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PDF版和原件都需要):必须盖上我校公章,本科就读于其他学校的学生也要加盖我校公章)。
③中英文本科毕业证明、学位证明以及中英文的研究生预毕业或研究生在读证明(PDF版和原件都需要)。
④志望理由书(英文)(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格式见附件。
具体要求:
a. 简单阐述在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所学的专业知识(与赴日后的研究有关联的知识)
b. 具体写赴日之后想学的专业领域和研究对象
c. 简单介绍研究方法(问题解决方案,预期结果等)
⑤写真票(PDF版和打印版都需要):格式见附件。打印版须贴上近3个月以内拍的照片(纵4cm横3cm),贴好照片后扫描。
4、研究生院审核学院选拔结果后,送东京海洋大学,由东京海洋大学面试并确定录取名单。
5、研究生院公示录取结果。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