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
2016年鹿儿岛大学、高知大学、京都大学、长崎大学、北海道大学接收我校交流研究生计划如下(除京都大学外,交流时间均为一年):
学校 | 名额 | 专业 (申请者须关注日方院校相关专业是否与本人专业一致或相近) | 材料截止日期 | 备注 |
鹿儿岛大学 | 2 | 食品、经管、生命相关专业 |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10月22日,学院10月28日交研究生院)10月29日报外事处 | CET6成绩≥425分,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2及以上)优先 |
高知大学 | 1 | 海洋相关专业 |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10月22日,学院10月26日报研究生院)10月26日报外事处 | CET6成绩≥425分,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2及以上)优先 |
京都大学 | 2 | 见附件 |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12月18日,学院12月25日报研究生院)12月31日报外事处 | 附件中有TOEFL等要求 |
长崎大学 | 5 | 长崎大学工学部、水产学部、环境科学部相关专业 |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10月30日,学院11月6日报研究生院)11月13日报外事处 | CET6成绩≥425分,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2及以上)优先 |
北海道大学 | 2 | 食品、海洋、生命相关专业 | (学生交学院截止日期11月6日,学院11月13日报研究生院)11月20日报外事处 | CET6成绩≥425分,有日语能力测试证明(N2及以上)优先 |
一、对象:2014级及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生),专业或学院限制见上表。在同一或重叠的招生时间段内同一人限报一所学校。仅在未招满的情况下允许志愿调剂。
二、其他要求:
申请者在出国前应修满课程规定学分,个别课程因故未修者应在期满返校后修满规定学分。
申请者应遵照我校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照我校研究生相应管理条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如不能达到学位申请要求,须延期毕业。
三、费用
学生无需支付在日的学费及考试费用,但往返旅费、食宿费及保险费由学生支付。
四、选派程序
一)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留学(交流)选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从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本人如实填写,并准备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校验原件),在申请截止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在申请截止日向研究生院呈报申请人数,研究生院汇总后根据全校研究生名额确定各学院上报名额范围。学院筛选、排序,上报前在院内公示。
四)研究生院审核、筛选后报外事处。
研究生院
2015/10/20